2013年5月23日,安徽菲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正式成为合肥招投标中心会员。经过多年的积累,安徽菲科防护在业界内取得非常不错的业绩与口碑。
菲科防护可以直接参与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投标项目选择,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使市本级、市辖区、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和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综合管理、监督执法和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
耿延强同志任合肥市招管办主任、党组书记,主持招管办全面工作;沈梅农同志任市招管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督查处、工程部、土地部和大建设招标工作;陈华同志任市招管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处、法规处、采购部和产权部工作;黄守强同志任市招管办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综合处,机关党群工作,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市招管办内设综合处、业务处、督查处、法规处和财务处: 综合处工作职责:负责招管办和中心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 业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对中心各项招投标业务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中心单位的协调和管理;负责中心的日常考核;负责组织业务培训。 督查处工作职责:负责各项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查;负责对进中心重大交易项目的现场监督;负责对中心交易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交易纠纷的协调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和督办;负责对市场准入等有关制度和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的日常工作。
法规处工作职责:负责国家招投标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地方性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等文件;负责市招管办专家库的管理以及专家的分类、抽取、评价等;负责各项交易管理办法的审查;负责招投标市场交易规则和流程的审查;参与制订招管办和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配合督查处开展交易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各类行政处罚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组织重大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各类交易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证件管理;指导县区行业执法工作 ,财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市招管办财务制度制定和财务管理工作;承办招投标中各类保证金的收付和服务费收取等工作。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下设立四个业务部: 建设工程部:负责建设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业务操作; 政府采购部: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产权交易部:负责国有、集体等各类市场主体产权转让业务操作; 土地交易部:负责国有土地资源出让业务操作。
制度创新仍待拓展
眼下,合肥正迈步走向环湖临江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这为招投标市场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新的形势下,招投标监管部门和业内专家又在思索如何将“合肥模式”推向新高度,以期成为全国性样本。
省社科院学者吕成认为,“合肥模式”既要注意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又要做好制度建设。“合肥模式强调有效最低价,这个统一的规则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但也有问题,如中标后的合同履行及监管等。 ”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目前“合肥模式”在招投标过程中,标中监管非常完善,但标前、标后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以标后监管为例,合肥模式已经做了大量的探讨,包括中标企业的约谈制度、调查跟踪制度等等,但仍然有工作需完善。 ”吕成说,“例如,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标后是民事企业的履行阶段,在这个履行阶段,作为招投标市场的监管者,应当监管哪些内容?是监管产品质量还是监管安全问题,还是监管用工问题、监管诚信履约的问题等等,这些应当是我们标后监管制度建设必须思考和回答的课题。”对此,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合肥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信用体系制度等;同时,不断促进招投标管理现代化、优化招投标流程,全面推行网上投标、远程评标,加强对各类资源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着力打造区域性公共资源和要素交易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