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检查验收会现场

图为检查组组长尤红考察阳光康复中心工伤康复工作

图为检查组专家检查阳光康复中心业务工作
2013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检查组对上海阳光康复中心进行了省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检查验收。上海市残联理事长王爱芬、副理事长季敏及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参加了检查汇报会。
检查组听取了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创建工作汇报,依据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检查验收方案及标准,查阅了相关工作档案,召开康复专业人员和残疾人及亲友座谈会,深入有关科室实地检查、随机走访,从整体设施、工作情况、管理能力、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业务特色等方面对康复中心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经过认真汇总检查结果,检查组认为上海阳光康复中心符合省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标准,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国家检查组组长、全康办副主任尤红代表检查组发表讲话,她对中心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指出,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具有“起点高、理念新、业务精、亮点多、潜力大”五个方面的特点,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省级康复中心发展的新路子,为地方康复中心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鲜活和丰富的经验,并对今后中心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能力、加强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尤红主任寄语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希望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力争用5-10年的时间,把阳光康复中心建成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的高水平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康复中心。
季敏副理事长代表上海市残联表示,一定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和业务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中心的技术资源优势,让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优质的康复服务,更好地促进上海残疾人康复工作不断向有序、有为、有进的方向发展。
省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成功创建对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